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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期 2006年1月15日 第四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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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倡导“安全为自己,安全在自己”,目的就是要激发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三不伤害”,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我们认为职工要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必须养成随时注意安全的良好习惯。近几年,我们在抓安全方面下了很大决心和力气,安全生产观念也在进步,但事故仍然不断。从每年的事故分析来看,我们发现绝大多数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这么多年来,我们为什么无法根除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职工还没有养成随时注意安全的习惯。 根据汉语词典的解释,“习惯”就是指在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我要安全”就是一种遵章守纪的习惯。由于目前习惯性违章较多,要改变这种陋习,养成随时注意安全的良好习惯,仅靠职工自觉还是不够的。根据行为科学理论,习惯其实就是一种潜意识,要形成一种潜意识,需要有不间断的刺激来促使其坚持,一旦这种刺激停止,就可能又回到从前。因此要职工养成随时注意安全的良好习惯,一方面需要职工个人加强安全自律意识,坚持遵章作业,一方面需要安全管理者提高安全考核执行力,用规章制度的强制手段约束职工的不安全行为。
(钟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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